2026/07/23 01:16:2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自費就醫、接受物理治療、心理諮商等,都希望隔年報稅時能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強調,若前往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就診,收據不一定可列報醫藥費,該機構必須經財政部認定為「會計紀錄完備正確」,才符合資格。
台北國稅局提醒,非健保特約私立醫療機構若要申請「會計紀錄完備」,申請期間自6月1日至12月31日止,記得在年底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財政部今年已修正審核要點,放寬申請對象及審核條件,希望鼓勵更多符合資格的醫療機構提出申請。適用對象包括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的私立醫療機構,例如醫院、診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語言治療所、心理治療所、聽力所及助產機構等。
國稅局指出,醫療機構須依法設置帳簿、保存憑證,所有收入都要逐筆開立並保存收據,支出也須取得合法憑證,薪資、租金等依法辦理扣繳;前一年度所得稅也須依帳簿及實際所得申報,且不得有重大短漏報情形,才能符合申請資格。
經財政部認定後,自適用年度起三年內,只要持續依法申報並繳清稅款,且沒有遭檢舉或涉嫌逃漏稅,就可採書面審核方式辦理,不必列入國稅局選案查核對象,有助降低查核負擔。
民眾因疾病治療、生產或接受醫療照護而支付這些經認定機構的醫療費用,也可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不僅有助減輕報稅負擔,也提高民眾選擇合法、制度完善醫療機構的保障。
國稅局提醒,符合資格的非健保特約私立醫療機構,可把握在今年底前提出申請,不僅可享有後續書面審核便利,也能提升民眾就醫及報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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