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30 11:1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即時報導
不少民眾購買節能家電後,都會申請退還貨物稅,但因不了解規定,常因逾期、資料不符或重複申請等原因,導致退件、補件,影響退稅時程。北區國稅局整理四大常見錯誤,提醒民眾申請前先確認,以免錯失退稅權益。
國稅局表示,依《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可在購買日次日起6個月內,檢附統一發票或收據等資料,以線上或書面方式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貨物稅。
國稅局指出,最常見的錯誤包括四種。第一,超過6個月申請期限,逾期將無法退稅。第二,申請人與發票或收據上的買受人不是同一人,若發票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就必須由該買受人提出申請。
第三,退稅帳戶不是申請人本人帳戶,或線上申請時未上傳存摺封面。若採用簡化身分認證方式,存摺封面屬必要文件,且退稅帳戶戶名必須與申請人一致,否則仍須補件,影響退稅速度。
第四,同一台符合資格的節能電器只能申請退稅一次,若重複提出申請,將不予受理。
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不僅可一次申請同一張發票上的多台電器,也能隨時查詢案件進度。送出申請後,若系統已回覆「收件編號」並寄送至電子郵件,才代表申請成功,可避免因退件或補件影響退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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