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7 11:2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 即時報導
共有農地明明持續種田,卻因其他共有人在土地上蓋房、鋪水泥,自己也可能跟著收到地價稅稅單。台南稅務局提醒,共有農地只要有部分未作農業使用,若共有人之間沒有明確劃分各自管理範圍,其他共有人即使自己的使用範圍仍作農業使用,也可能依持分比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解方,有兩招可以自保。
依現行規定,符合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原則上課徵田賦,但目前田賦停徵,因此土地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並持續作農業使用,實際上不必繳納田賦,也不會改課地價稅。
不過,一旦農地未依規定作農業使用,例如拿來蓋房、鋪設水泥等,就可能失去原本按田賦課徵的資格,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近日就有民眾反映,自己持有的共有農地多年來都按田賦課徵,土地也持續作農業使用,近期卻突然收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的地價稅稅單,懷疑課稅有誤,因此向納保官尋求協助。
沒想到,納保官介入調查後發現,部分土地已被其他共有人拿來興建房屋、鋪設水泥,不再作農業使用,但全體共有人並未簽訂分管契約,因此無法明確區分每名共有人實際管理、使用哪一塊土地。
依《土地稅法》及相關規定,共有土地在沒有明確分管範圍的情況下,每名共有人都對整筆土地享有使用權。因此,只要其中部分土地遭違規使用,即使不是所有共有人所為,各共有人仍可能依持分比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遇到這類問題先別自認倒楣,還有方法可以自救。像是在這起案例中,納保官進一步協助確認實際違規使用土地的共有人,並由違規使用人出具切結書,證明違規土地屬於其分管範圍,經稅務局審查後,確認申請人實際管理的土地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因此恢復按田賦課徵。
因此,共有農地若遇到類似情況,關鍵在於能否證明各共有人實際管理及使用的範圍。第一種方法是,共有人共同簽訂分管契約書,並附上分管位置圖,清楚劃分各自管理範圍。若部分共有人失聯、死亡或不願配合,也可由共有人過半數、且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或由應有部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的共有人提出分管證明。
另一種方式則是由實際違規使用人出具切結書,證明違規土地屬於其分管範圍,並檢附分管位置圖提出申請,作為稅捐機關認定各自管理範圍的依據。
不過,如果共有人長期無法就土地如何使用達成共識,也可透過司法程序辦理共有物分割,從根本釐清土地權利及使用範圍,避免日後因其他共有人違規使用,衍生地價稅等課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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