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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房客需求各異 住宅火險全都露
發佈時間-2026/8/31

2026.08.30  03:00  工商時報  黃惠聆


大學、研究所9月將開學,學生租屋潮提前升溫,不少租屋族以為房東已有住宅火險,發生火災就與自己無關。事實上,若火災是因房客過失造成,導致租屋處房屋本體、房東家具或設備受損,房客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仍可能面臨求償,因此房東與房客所需要的住宅保障並不相同。

產險業者表示,房客若未依通常或約定方式使用房屋,例如不當使用延長線造成電線走火,或因未盡保管責任造成房屋毀損,就可能須對房東負損害賠償責任。租屋族除了可透過住宅火險保障自己的動產,也可加保「房屋承租人失火責任附加條款」,當因過失造成承租房屋發生火災、爆炸,導致房屋本體或房東所有動產毀損,且依法須對房東負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在約定額度內負擔。

如富邦產險目前網路租屋保險即分為適合房東及房客的不同保障。房客方案可涵蓋財物火災損失、財物遭竊、日常生活責任,以及承租人失火責任等;官網目前並標示部分租屋方案每月保費100元起,實際保費仍須依投保條件計算。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也分別針對房東及房客提供住宅火險方案。針對租屋族的「租屋放心款」,目前一年保費607元,住宅火災保險的動產保額10萬元,承租人火災責任保額200萬元;另含住宅日常生活責任保障,每一事故傷亡及財物損失50萬元,保險期間最高100萬元。房客若因火災造成房東房屋、冷氣或冰箱等房東所有財產損失,依法須負賠償責任時,承租人火災責任保障最高可達200萬元。

至於房東部分,產險業者建議可透過住宅火險保障出租房屋本身及屋內動產。如新安東京海上產的「安心防護款」包括住宅火災保險、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及住宅日常生活責任等保障,其中屋內動產最高可保障80萬元,若地震造成住宅全損,另有臨時住宿費等保障。

因此,房東有投保住宅火險,並不代表房客發生事故後一定沒有責任。對即將離家租屋的大學生、研究生而言,除了簽租約、查看消防設備及電線安全,也應確認房東是否投保住宅火險,並評估自身是否需要承租人火災責任、個人財物及日常生活責任保障。

尤其學生租屋常使用延長線、電腦、行動電源、小型家電等設備,一旦因使用不慎引發火災,損失可能不只自己的物品,也可能波及房屋及鄰居。開學租屋前把「房東保房子、房客保責任與自己的財物」分清楚,才能避免事故發生後才發現保障不足。



文章出處: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830700085-4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