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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保險/男女好發癌症大不同 癌症保障也要對症下藥
發佈時間-2026/10/5

2026/10/05 00:07:08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癌症已連續多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但男性、女性因生理構造、荷爾蒙及生活習慣不同,好發癌症也有所差異。富邦人壽富亮通訊處處經理邱煌元表示,癌症保障最大的價值,是讓患者面臨疾病時仍能保有治療的選擇權,除了基本癌症保障,也要依男女不同風險「對症下藥」,精準使用有限的保費。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癌症登記資料,除了肺癌、大腸癌等常見的癌症,乳癌長年位居女性癌症發生率首位,攝護腺癌則已躍升為男性發生率第三高的癌症。意味著,面對同樣的癌症風險,男女需要留意的重點大不相同。

而隨著年齡增長,男女面臨的健康風險也不同,女性常見骨盆底功能退化、尿失禁等問題,男性則須留意攝護腺相關疾病及手術需求。這些風險雖非癌症,卻同樣可能影響生活品質,也反映健康保障不應聚焦單一疾病。

因此,邱煌元強調,規劃癌症險時,除了「男女」這項篩選條件,還得綜合年齡、生活習慣及既有保障,找出真正需要補強的缺口。

然而,以往癌症險多採通用型設計,男女適用相同保障內容,風險評估也採一致標準。隨著民眾健康風險與保障需求日趨多元,市場近年也逐漸朝差異化及精準化保障方向發展,推出男女專屬癌症保障商品。

不僅保障需求出現變化,癌症治療環境本身也與過去大不相同。除了傳統手術、化療及放射線治療,標靶藥物、免疫治療等新療法逐漸普及,朝個人化、精準化發展。邱煌元指出,不少民眾最大的迷思是「我以前已經買過癌症險」,認為所有癌症保障皆適用,實則不然。

他表示,癌症險可從功能上簡單區分為「一次給付型」與「療程型」。早期不少保單偏重療程型保障,依住院、手術或特定治療項目給付;但現在部分治療不一定需要長時間住院,因此除了既有療程型保障,也要檢視是否有足夠的一次給付保障,在符合保單約定條件時,取得一筆可靈活運用的資金。

「這筆錢不只是拿來付醫藥費,癌症保障最好建立『專款專用』的觀念,」邱煌元說,罹癌後另一個經常被低估的風險是「收入中斷」,即使暫時不能工作,仍要繼續支付房貸、水電、保費與一家人的生活費。如果原本打算拿來退休、投資或準備子女教育的資產,全數挪到治療,等於一場疾病打亂另一項人生財務目標。

至於一次給付要準備多少,邱煌元認為不能用單一金額套用所有人,可從「兩年不能工作」的情境回推。假設年收入100萬元,兩年的收入缺口就可能達200萬元;若每月收入5萬元,一年約60萬元,兩年則約120萬元,再依家庭固定支出、存款及既有保障增減,才能較貼近個人實際需求。

在不同人生階段,癌症保障重點也有差異。邱煌元建議,30歲可先建立基礎保障,把一次給付型癌症險與實支實付醫療險納入規劃,前者主要因應罹癌後的收入中斷與資金需求,後者則補足符合保單約定的醫療支出。

到了40歲,收入通常較30歲提高,但房貸、子女與家庭責任也同步增加,此時就要重新檢視過去購買的額度。例如30歲時受限於預算,一次給付只有50萬元,到了40歲可能已不足以支應家庭所需,因此要把收入中斷及家庭責任一起納入考量,適時補足缺口。

50歲之後,除了檢視癌症與醫療保障,還應注意過去購買的保單是否能因應現今治療方式,並開始把長期照顧風險放入整體規劃。邱煌元說,保險不是「買一次就一輩子不用管」,就像手機、汽車都需要更新,隨著醫療技術、收入及家庭責任改變,保單同樣需要定期健檢。

邱煌元曾遇過一名客戶,罹癌前已經準備完整的一次給付與醫療保障,確診後取得500萬元一次給付保險金,讓他能暫時離開工作、專心治療,不必在第一時間為生活費與醫療費煩惱,兩年後病情穩定,也重新回到職場。

另一名客戶的孩子則僅有30萬元一次給付保障,三個月內資金便用完,後續只能仰賴原有醫療保障,家庭也因此承受沉重的經濟壓力。這段經歷讓邱煌元印象深刻,他認為癌症保障真正要解決的,不只是「有沒有錢理賠」,而是當治療選擇出現在眼前時,患者有沒有足夠的經濟條件支應。

其實,沒有人希望真的用到癌症險保障,但與其等確診後才發現保障不足,更應趁健康時,定期檢視保單,依性別、年齡、收入及家庭責任補足缺口。癌症保障準備得愈完整,真正面對疾病時,才有更多餘裕接受完整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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