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10:37:3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孩子滿18歲,不只法律上成年,也可能讓爸媽有機會省下房地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子女成年後,名下房屋在部分租稅優惠中,可與父母分開計算;若成年子女在父母另一處房地設籍,也可能讓第二處土地適用地價稅優惠。不過,各項優惠都有條件,不是孩子一滿18歲,稅款就會自動減少。
首先,先來看地價稅,重點是誰在這裡設籍。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二,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有一處適用。因此,爸媽即使有兩處房地,分別由夫妻或未成年孩子設籍,也不能因此讓兩處都享有優惠。
但孩子成年後,就有不同的適用空間。例如,爸媽有兩處房地,一處自己住並設籍,另一處讓成年子女居住、設籍,若符合其他規定,兩處土地就有機會都適用優惠稅率。
要注意的是,不能只把成年子女的戶籍遷進去,就認為一定能省稅。地上房屋還須由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土地面積也須符合都市土地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等規定。
再來是看房屋稅,重點則是房子登記在誰名下。一般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2%,條件包括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籍,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持有三戶以內。
也就是說,孩子未成年時,名下房屋要和爸媽一起算;滿18歲後,就不再計入爸媽的三戶限額。
舉例來說,爸媽名下合計三戶,孩子名下另有一戶,孩子未成年時,全家合計四戶;等孩子成年,爸媽與孩子的房屋戶數就能分開計算。不過,房子如果仍在爸媽名下,只是讓成年孩子住、把戶籍遷進去,仍算爸媽的房屋,不會因此減少持有戶數。
最後則是賣地時的土增稅,「一生一屋」的10%優惠條件之一,是出售土地時,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能持有這間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
例如,爸媽準備出售自用住宅土地,但未成年孩子名下另有一間房屋,就會影響這項資格。等孩子滿18歲,孩子名下的房屋不再納入這項限制,爸媽若也符合其他規定,就有機會適用「一生一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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