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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5日 週三 上午9:10
出於信任把愛車借給家人、朋友、同學或同事,看似很稀鬆平常,但出借車前還是要慎選對象!不發生事故還好,一但出事可能又是一陣尷尬,自己的保單能否出險理賠是個問題,理賠後還得面臨被加費...
1. 車子借朋友/家人卻發生車禍,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能賠嗎?
(1) 強制險
強制險理賠不看事故過失責任,無論開車的人有無駕照,只要車主同意使用管理汽車,且有造成他人受傷,都可以出險理賠,除非交通事故是因為受害人的故意或犯罪行為所導致(如自殺或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
不過,如果借用人是無照駕駛,雖然強制險會理賠給對方,但保險公司後續會向無照駕駛追償。
(2) 第三人責任險
第三人責任險理賠與強制險類似,只要駕駛人有取得車主的同意而開車,萬一發生事故,第三人責任險就可啟動。除非駕駛觸犯契約條款中所約定的不保事項,保險公司才有免除賠償責任的可能。
第三人責任險有關駕照的認定跟強制險不同,如果駕駛是無照上路,也就觸犯第三人責任險的「不保事項」,保險公司沒有辦法理賠。
2. 汽車車體險能賠嗎?
車體險理賠的前提,第一個是駕駛一定要有駕照,再來是發生事故之後,保險公司會看保單條款被保險人的定義,符合被保險人資格,保險公司就會幫你把車輛損壞維修完成,並理賠修車費用。
符合被保險人定義的人,包含配偶、四等血親或三等姻親內的親屬;祖父母、表兄弟姊妹其實都包含在內,範圍算是滿廣。
理賠完畢之後,保險公司會再依照肇事責任進行後續流程,如果駕駛有肇事責任,保險公司會依照肇事級次增加車體險保費;但如果駕駛沒有肇事責任,保險公司會向肇事者代位求償。
不過,如果借車的人是朋友、男女朋友、同學、同事等人,因為與投保車主沒有親屬關係,就不是保險契約裡面認可的被保險人。保險公司雖然同樣會幫忙把車修好、理賠修車費用,但之後會向借用人求償。
所以實務上也遇到很多車主因此陷入兩難,猶豫到底是要把車子修好、讓朋友去被保險公司追償,還是乾脆自掏腰包自己修....
3. 因肇事而被加費,算在誰身上?
目前的規定是「從人又從車」,不只肇事車的車主會被加費,如果借用人自己本身也有汽車,他那邊的車險保費也會被加費。
4. 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增加這部分保障?
若要避免上述情形,免除朋友開車出險會被保險公司求償的狀況,民眾可以在投保車體險時,多投保『車體險免追償附加條款』,就算是朋友開車,只要是被保險人同意朋友使用管理,保險公司就會承擔最終的維修費用賠償責任,不會再向駕駛人追償維修費用。
『車體險免追償附加條款』計價基礎是車體險保費的1.5%,以新車投保乙式車體險為例,免追償保費一般介於新台幣200~500元之間。
5. 如果是出去玩租車發生車禍,賠償責任怎麼算?有辦法自己顧好這方面保障嗎?
市場上有一定規模的租賃車公司,車輛大多有投保保險,但常會有自負額的設定(有設定自負額保費會便宜一些),租車時會跟租車公司簽訂契約,其中租車公司會約定保險理賠的條件,若有自負額也通常會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所以還是得負部分賠償責任。
外出租車遊玩想要自己補強保障,可以投保『駕照保險』,可約定出遊期間為保險期間,以投保的天數來換算保費,以一般旅遊期間3~5天,保費也是數百元而已,保障算是比較充足的。當然投保人必須要有駕照,這樣就可以放心地出外租車旅遊,以免租車發生事故還要負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