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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官門檻 立委質疑過低
發佈時間-2017/6/15

2017-06-13 00:00 經濟日報 記者陳慶徽/台北報導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行政法院應設置稅務專業法庭,並由稅務專業法官組成,在12月28日上路,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1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稅務專業法官資格審查門檻過低。

司法院則回應,審查門檻若過高,上路初期將導致稅務案件審查人手不足。

黃國昌拿出資料指出,截至目前依據司法院頒布的審查要點提出申請的45位法官,全數都取得了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對此,他形容這根本是「人人有獎」,質疑審查要點僅是形式流程,並未盡到實質審查責任。

黃國昌表示,去年修法時明訂給予司法院一年緩衝期間做準備,但目前看到的卻只是形式上的審查流程,他提到,未來不排除再提案修法,將稅務專業法官的審查資格明訂在法條中,明確要求司法院執行,「讓司法院連考慮的機會都沒有。」

對於黃國昌的質疑,司法院回應,根據統計,近十年來稅務案件分別占最高、高等行政法院各四成、三成的案件比例,為行政法院最大宗案件類型。

司法院解釋,由於去年三讀法條規定稅務法庭應於年底上路,在這期間,若一開始便將稅務專業證明門檻訂得太高,恐導致法官申請意願低落,未來可能導致稅務案件審查人手不足的情形。

司法院補充,除鼓勵曾辦理稅務案件的法官申請證明外,未來會以加強稅務專業在職研習的方式,提供稅務專業法官在稅務知識的進修管道。司法院表示,目前已函請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臺灣省會計師公會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單位提供建議,作為規劃稅務研習課程的參考。

學者:建置人才培養管道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去年三讀通過,明訂高等與最高行政法院應在年底正式設置稅務法庭,而未來稅務案件將由通過稅務專業證明審查的法官進行審理。對此,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葛克昌表示,未來應建置稅務專業人才培養管道,才可健全稅務判決體系。

葛克昌指出,目前各國的趨勢都是成立稅務專業法院,而去年通過的納保法,僅要求設置專業法庭,是一個「妥協的立法」。但他強調,不管專業法庭或法院,「靈魂都在專業的法官。」

葛克昌強調,未來審查稅法專業法官應「重質不重量」,以專業能力為選才重點,另外,他也指出,稅法人才培養是在大學,而不是法院,因此未來需針對稅務法律人才辦理選考制度,建立一套稅務專門法律人才的培養機制。